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品質量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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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各地(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藥品檢驗機構對全區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藥品進行了監督抽驗,發現不符合標準規定藥品,其中包括: - 汕頭金石粉針劑有限公司為標示生產企業的注射用頭孢呋辛鈉0.75g (批號:1606238、1510223),不合格項目為溶液顏色。 - 天津金耀藥業有限公司為標示生產企業的異煙肼注射液2ML (批號:1607151),不合格項目為游離肼。 - 山西晉新雙鶴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為標示生產企業的酚磺乙胺注射液2ML:0.25g (批號:160727221),不合格項目為可見異物。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監督抽檢中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及有關經營使用單位依法進行查處。 詳情請按以下連結: http://samr.cfda.gov.cn/WS01/CL1873/229076.html 在香港,上述產品並非註冊藥劑製品。 完 轉載自衛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http://www.drugoffice.gov.hk/ |